6.87 亿美元的资产没收部分基于“直接或间接因犯罪而获得的收益”。其中约 8000 万美元归因于“所有阴谋参与者的总收益,包括 LCS、中间人、ISIL 和 ANF”。换句话说,7.78 亿美元的罚款总额中约有 10% 是与指定恐怖组织达成协议的“不义之财”,这是拉法基决定继续在叙利亚开展业务的结果,尽管周围存在恐怖主义威胁。
资产没收资金通常会被转入资产没收基金 (AFF)
一。然而,资产没收 受害者赔偿是资产 计划的机制只赔偿受害者因没收所涉罪行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与罪行相关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这一狭隘的要求可能会排除与拉法基有关的绝大多数潜在受害者的索赔。
总而言之,犯罪受害者基金和资产没收基金都没有为伊斯兰 美国电话号码库 国受害者提供明显的合法途径来弥补 7.78 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2. 设立恐怖组织受害者特别基金
犯罪受害者基金缺乏完善的受害者赔偿法律途径,以及资产没收基金存在诸多障碍,但这并 受害者赔偿是资产 不排除其他解决方案。首先,犯罪受害者基金和资产没收基金的资金可以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用于向受害者提供赔偿。除此之外,另一种可能性是国会设立一个特别的“指定恐怖组织受害者基金”(此处提议为“VDTO 基金”)。
新型 VDTO 基金可以将反恐行动中获得的罚款分配给受害者
VDTO 基金将提供一种常设机制,公平分配因支持 DTO 而受到处罚的大型 并利用新的工具和技术来接触目标受众 和有偿付能力的跨国公司获得的资金,就像拉法基和解案中的情况一样。VDTO 基金将填补一个空白——目前美国没有这样的机构来处理因企业参与 DTO 而产生的罚款。
拟议的 VDTO 基金的先例可以在美国国家支持恐怖主义受害者 (VSST) 基金中找到。VSST 基金是在违反经济制裁的背景下设立的,而不是合谋为恐怖主义提供物质支持。它为“在国际国家支持的恐怖主义行为中受伤”的索赔人提供赔偿。VSST 基金不是赔偿 ISIL 受害者的可行途径,因为 ISIL 不受目前指定的 4 个国家(伊朗、古巴、叙利 新加坡电话列表 亚和朝鲜)中的任何一个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