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拟议的 VDTO 基金所设想的那样,VSST 基金是一种常设机制,它源于美国个人与一家公司达成的刑事和解(这家公司恰好与拉法基一样,是一家参与支持暴行的法国大型跨国公司)。2015 年,在美国地方法院判处法国银行 BNP Paribas 有罪,该银行因违反苏丹、伊朗和古巴制裁而认罪,司法部宣布它正在“探索如何使用没收的资金来补偿可能受到苏丹、”。国会随后设立了 VSST 基金,并使用最初分配给国库没收基金的38 亿美元BNP Paribas 资产没收中的 10.25 亿美元作为其起始余额。拉法基 伊朗和古巴制裁 和解可能会促使类似的举措。
此外VSST 基金还体现了受害者赔偿方
面的重大立法自由裁量权。该基金的资金已用于赔偿1979 年美国驻 乌拉圭电话号码库 德黑兰大使馆被劫持的人质(尽管该事件发生在法国巴黎银行事件发生前几十年),以及9·11 袭击受害者的家属。德黑兰受害者 伊朗和古巴制裁 在人质事件发生 30 年后才从法国巴黎银行的基金中根据违反制裁的行为获得赔偿,这一事实表明了很大的灵活性。
3. 受害人索赔人的资格
为了确定索赔人资格标准,拟议的 VDTO 基金可以借鉴 VSST 基金,该基金的资格标准参考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FSIA)确定。根据 VSST 基金,向针对指定恐怖主义国家支持者提出索赔的个人提供赔偿,而该国家支持者根据 FSIA 的恐怖主义例外规定不享有该索赔的豁免权。此外,只有在民事索赔仍未解决且未支付的情况下,才会提供赔偿。
对于拟议的 VDTO 基金
可以确定一个等效文书,也许是《反恐怖主义法案》(ATA),该法案允许 如何通过营销改变日常和消费习惯 对实施和协助及教唆国际恐怖主义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ATA 规定了域外民事管辖权,因此将涵盖海外行为,例如在美国境外犯下的伊斯兰国和 ANF 恐怖暴行。因此,它可以作为起草 VDTO 基金索赔人资格明确定义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ATA和FSIA的恐怖主义例外有一个共同的重要限制:只有美国公民才能根据 ATA 提出索赔,而 FSIA 恐怖主义例外还包括美国武装部队和政府雇员。然而,将德黑兰人质和 9/11 受 新加坡电话列表 害者家属纳入其中表明,VSST 基金在制定时专门采用了更广泛的资格定义,以涵盖非美国公民。如果 VDTO 基金参考 ATA 等文书来定义资格,并且还为遭受国际恐怖主义行为严重影响的非美国公民提供保障,那么它可以为国际受害者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