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以一篇EJIL:主题文章作为开篇,其中 Philippe Sands 思考了司法化的结局(和终结)。根据他在奥斯陆举行的 2015 年 ESIL 年会上的演讲,这篇文章为本期内容提供了一个恰当的介绍,该期内容涉及国际法合法性的总体问题,从亚洲对国际法的接受到 WTO 司法机构对全球治理理念的强烈反应。EJIL :现场!对 Philippe Sands 的采访(本周早些时候发布)是对本文的补充。
本期的第一篇常规文章是文森特·切泰尔 (Vincent Chetail) 对移民控制的主流叙事的批评,该文章借鉴了国际法关于人员跨境自由流动的早期学说,从而为重新思考这一关键的当代问题提供了一条创新途径。另一个回顾过去以应对当今困难问题的例子是,扬·莱姆尼泽 (Jan Lemnitzer) 借鉴了原始档案研究,建议采用对抗性模式的调查委员会来调查 MH17 航班坠毁事件。
我们很高兴在本期杂志中介绍
个由三篇文章组成的研讨会,这些文章关注亚洲的国际法。西蒙·切斯特曼探讨了亚洲在国际法和机构中参与度和代表性不足的原因,并预测亚洲在全球治理中的融合度和存在感将进一步增强。梅丽莎·洛哈通过查阅档案记录,对亚洲国际法最紧迫的问题之一:钓鱼岛/尖阁诸岛争端提供了新的见解。而尹志冠的文章则关注 19 世纪国际法在中国的翻译,从而质疑欧洲中心法学的普遍性。
本期的第二场研讨会将重点讨论国际法院最近对捕鲸案的裁决。在 Enzo Cannizzaro 的简短 以色列电话号码库 介绍之后,Jean d’Aspremont 以该裁决为平台,分析了来源理论和解释理论之间的区别或缺乏区别。随后,Stefan Raffeiner 反思了机构实践和随后在国际组织中行事的国家实践与条约解释的相关性,并梳理了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31-32 条有关的问题。Enzo Cannizzaro 在研讨会的最后评论了捕鲸案对我们理解比例原则和酌处余地原则之间相互作用的贡献。
在《漫游收费》中,我们关注年轻人和老年人,通过照片中人物的专注目光讲述他们的生活故事。
我们用后记结束本期刊的文章部分
罗伯特·豪斯 (Robert Howse) 在本年度第一期的前言 受害者赔偿是资产没收计划 (AFP) 的主要目标之 中回顾了 WTO 上诉机构的前二十年。在这里,我们收集了 Hélène Ruiz Fabri、Bernard Hoekman、Andrew Lang、Petros Mavroidis 和 Joost Pauwelyn 对豪斯的里程碑式文章的批评性回应,以及豪斯的反驳。
我们继续我们的讨论主题,重新讲座,其中本 线数据库 期内容艾玛·托 包括 Anne-Charlotte Martineau 和 Oliver Lepsius 的论文,分别关注 George Scelle 和 Hans Kelsen。
最后,由亚历克斯·沙托克(Alex Shattock)创作的《最后一页》诗在《晚宴对话》中幽默地分享了有关我们学科的一些事实。